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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召开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暨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

来源:邓州市残联 发表时间:2017-04-27 浏览次数:1508


11月30日下午,我市召开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暨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会议。市领导王彩霞、王新堂出席会议。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际,重点关爱保护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关爱建档登记、健全保护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帮扶困难留守儿童、援建爱心家园和留守儿童服务中心等工作,关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和更好关爱保护。

  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我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我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者,补贴标准为每月60元,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符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死、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护理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

  市领导王彩霞、王新堂分别就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暨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做了详细安排部署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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